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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派遣员工应受到两大权益保护
添加时间:2020-03-30 作者:admin 点击数:
在当今社会许多的劳动者中,合同工和派遣工绝对是占大部分的,顾名思义合同工就是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劳动者直接为单位工作:而派遣工则是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,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,然后把他们派到单位来开展工作的。在现实生活中,存在着很多合同工的的工资待遇高于派遣工的现象,派遣工的权益一直不能够得到很好的保障;甚至有些派遣工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应该享受哪些权益?接下来北京劳务派遣公司小编就为身为派遣工的你解答这个问题。

第一个方面应该是同工同酬,一般来说派遣工的工资应该是由用人单位发放到劳务派遣公司,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到劳动者本人手里的。以前总会有合同工工资高而派遣工工资低的现象发生,但是实际上法律中已经明确要求在用人单位中,同一岗位、同一资质,做相同工作的人应该享有相同的工资报酬。

第二方面应该是底薪保障,由于派遣工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过来的人,严格意义上讲他们不属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;因此,他们的去留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来决定。有的劳动者签到劳务派遣公司后,没有合适的单位可以派遣,就暂时赋闲,这种情况下,很多劳动者是没有工资拿的。但实际上,应该是有底薪保障的,劳动者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就属于公司的员工,公司就有义务支付每个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底薪,即使劳动者没有派遣工作,直到劳动者派遣出去了,工资才该由服务的单位支付;不派遣就没有工资是违法的。